关于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的通知
根据2017届毕业生工作安排,现将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携带答辩通过证明(需加盖袁院长及学院院章)于工作日内到机械馆2204凭答辩通过证明领取离校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可代办);
2、领取离校通知单以后请按照离校通知单上面的提示进行办理,第12项完成以后交至犀浦综合楼232研究生院综合管理办公室;
3、第7项学院资料室请到2211教务薛老师处递交论文复印件并盖章;
4、第8项学院,为方便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学院将在报到证发放的时候统一收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该项请凭借余卉老师签字到2208盖学院院章;
5、毕业生离校时还需递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体检表、成绩单(需要盖研究生院鲜章),学生工作组将于6月15日左右按班级统一收取,逾期离校者,等待发放报到证后请自行将以上三样材料及报到证交到犀浦校区档案馆办理;
6、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到机械馆2204办理手续(委托书见院网-学生工作-相关下载);
注意:毕业生登记表填写注意事项:
A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每一项需填写,不得有空白处;
B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本人简历一栏,从本科开始填写;
C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爱人情况一栏,填写方式为婚/无;
D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院组织意见一栏,李书记签字完成之后到2208盖学院院 章;
E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去向一栏,需填写详细去向地址(档案即按此地址寄送);
F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校组织(学生处)意见一栏,盖章地址为三食堂二楼学生处;
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学生工作组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