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学校“国际化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出国研修的质量,促进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建设,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13]60号)文件及《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出国研修协议》的相关规定,现针对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的教师进行回国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3—2015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即“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已参加过人事处组织考核答辩的教师除外。
二、考核方式:
1、学校成立专门的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对公派留学教师进行考核评估。
此次考核专家组组成: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教务处、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文科建设处、人事处、专家3~5名。
2、考核的主要依据为教师出国研修前签订协议中规定的目标任务以及研修报告和出国研修期间取得的成果。
3、每位老师英文汇报研修情况5分钟(PPT),专家提问、点评2分钟。专家组在听取汇报和材料审核的基础上进行评分,得出考核意见。
三、时间安排:2018年11月22日全天
地点:综合楼431会议室。
四、考核指标:
本次考核主要从教师出国研修目标的完成情况、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理念、教学能力、外语应用水平和取得的实际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包括:
1、出国(境)学习/研修目标和计划的完成情况总体评价;
2、学术/业务水平、科研能力的综合评价(包括学术研究报告、科研论文等);
3、教学理念/教学能力的综合评价(包括课程进修效果、回国后课程开设情况、教研文章及其发表情况等);
4、在发展对外学术交流、课程交流、科研合作方面的收获评价;
5、外语水平和应用能力的综合评价;
6、二级单位对考核人出国研修情况及派出效果的综合评价;
7、教师自我评价;
8、项目研修过程事项管理(此项由人事处评分)。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共五个等级。
2、优秀等级由学校根据参加考评人员的数量及综合评估分数确定,一般不超过参加考评总人数的20%。未能按期完成研修目标,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3、考核结果将在学校办公系统上进行公布。
六、其他:
1、请参加考核的教师提前15分钟到达综合楼431会议室签到;
2、本次考核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其它问题请与教师发展中心联系:66367141。
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人事处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