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学科研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等3部委《关于印发<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2012-2020年)>的通知》(教高[2013]2号)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教育部将继续开展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到国内重点高校、优势学科进行研修。
现接到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接受教育部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武汉中心函[2018]7号),请各教学科研单位对比我校《2018年接受计划汇总表》(见附件)进行2019年接受中西部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的填报工作,根据目前专业和导师的实际情况,在上表的基础上修改完成《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课题汇总表(校内填报)》,以确保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的规范和准确。并于11月22日前将汇总表格书面呈报教师发展中心(犀浦校区综合楼428房间),并将电子案发送至fdc@swjtu.edu.cn,如有增减或课题变动请在备注栏重点说明。
接受学科应为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
导师申报:指导教师应师德高尚、学术造诣高深、工作认真负责,主持并承担了能让国内访问学者参与的科研项目。相关课题必须是指导教师取得的重要成果和目前正在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课题。
原则上满足上述资格的在职博士生指导教师无退休、出国、工作繁忙、身体健康等原因经个人同意均列入国内访问学者接受计划。
申请学科按国务院学位办颁布的《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标准的学科名称和代码填报,并注明学科情况,如国家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学科专业名称和代码以上一年规范信息为准,导师和课题信息务必准确,如有导师因退休、出国等原因无法接受访问学者或当年新遴选导师愿意接受访问学者,须核实更新相关信息,方便各选派高校及访问学者申请者查询。
接受计划由武汉中心汇总、审核后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审批。审定后的接受计划将在教育部指定的网站发布。
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宋海涛
联系电话:66367249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