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制造技术与重大装备”“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智能机器人”“网络空间安全治理”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公开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其中,应用示范类项目原则上由企业牵头申报。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9日,相关意见请于3月29日24点之前发至电子邮箱:gxs_zdhc@most.cn。
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征集到的意见将认真研究,不再反馈和回复。
附件: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