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15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生育健康与妇女儿童健康保障”4个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凝练布局和任务部署已经战略咨询和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咨询评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实施。本次征求意见重点针对指南方向提出的目标指标和相关内容的合理性、科学性、先进性等方面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科技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和专家,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项目申报指南。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将不再反馈和回复。
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月10日24点之前发至相应电子邮箱。联系邮箱如下:
战略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
sfs_zyhjc@most.cn |
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 |
诊疗装备与生物医用材料 |
sfs_swyyc@most.cn |
生育健康与妇女儿童健康保障 |
科研院联系人:
重大项目管理部:魏春晖 唐雪瑞 张超028-66367279
附件: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