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下简称‘基金委’)已于近日公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申报期项目评审结果。按照基金委2017年计划书接收审核工作的要求,请各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项目批准清单见附件1)按照相关要求(见附件2)及时填报2017年度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计划书。现将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书填写注意事项:
1、请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附件2),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计划书。
2、摘要及关键词:各类获资助项目都必须填写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
3、项目组主要成员:计划书中列出姓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由系统自动生成,与申请书原成员保持一致,不可随意调整。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有调整项目组成员相关要求的,待项目开始执行后,按照项目成员变更程序另行办理。
4、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科目所列金额与申请书相比不得调增;间接费用及项目总经费由系统自动生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还应按照预算评审后批复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填报资金预算表、预算说明书及相应的预算明细表。
二、具体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9月8日(周五)16点前,请项目负责人登陆ISIS系统,填写并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电子版,由科研院审核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以下简称‘科学部’)同期进行计划书电子版(首次提交版本)审核工作。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计划书,将退回项目负责人重新修改。
2、 9月15日(周五)16点前,科研院对项目负责人根据科学部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的计划书电子版进行审核,再次提交至基金委。
3、 9月22日(周四)16点前,请项目负责人在计划书电子版通过基金委审核后打印计划书纸质版(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本人亲笔签字后(预算说明书及审批页),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由学院汇总后报送至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犀浦校区综合楼206)。
未尽事宜由科技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成瑶,马霖
电 话:028-66367275
邮 箱:kjczdb@swjtu.edu.cn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特此通知。
附件:1、2017年度项目批准清单(见科研管理系统)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