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博士生导师:
2017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特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1、选派人数:全国范围内共500人
2、选派类别:高级研究学者,资助内容按高级研究学和资助标准执行
3、交流期限:一个月(不少于四周),凡不足四周者将追缴相关费用;亦不能延长期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在录取人员派出时会预定往返机票
4、该项目不受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限制,导师可每年申请该项目,也可申请其他公派出国项目
5、录取人员回国后一个月内应将访问报告提交至国际处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不包括已获得国外永久居留权人员。
2、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说明:(1)如导师名下暂无已经获得留基委录取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可和学生同时申请2017年项目,如学生未被录取,则导师亦不符合派出条件;
(2)如导师名下有多位学生在不同学校留学,导师申请时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主要访问单位。
3、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5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
三、选拔流程
1、2017年3月20日前,取得外方学校或外方导师的邀请信,并按照申请材料中的清单:http://www.csc.edu.cn/article/734准备各项材料;
2、3月20日-3月30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并打印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分管国际化副院长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3、3月30日,申请人将全套项目申请材料一并提交至犀浦校区综合楼423办公室,申请表需本人签字;
4、4月12日前,国际处将候选人名单及校内推荐公函统一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5、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如有疑问,请咨询66367892、6636634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