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21〕1号,以下简称“通告”)(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541.htm), 以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学校已发布: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第一轮)(详见:https://news.swjtu.edu.cn/shownews-20971.shtml),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的通知(详见:https://news.swjtu.edu.cn/shownews-21084.shtml)。
根据实际情况,现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集中申报指南。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交叉科学部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804.htm) 【截止时间:2021年3月20日16日】
非集中申报的指南详见: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集中申报的项目指南
二、集中接收期项目校内申报日程安排
2月28日前 |
请各二级单位汇总《自查表》(项目申请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
3月1日 |
请各二级单位将本单位所有《自查表》提交至科研院 |
3月2日-- |
科研院审查,完成最后工作(审核、清单、公函) |
注意:非集中期项目在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交。
三、二级单位及科研秘书事项
1、请二级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动员,并加强对重点重大类项目的组织申请;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书的专业审查和形式审查。严格按照校内申报日程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2、申请书在线提交后,2月28日前需要进行修改的,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与申请人确认退回申请后,在系统中为申请人退回申请书。
3、科研秘书及时督促汇总《自查表》,并严格按照申报安排的时间节点报送至科研院。科研院将不受理个人申请材料。
4.请各项目申请人提交《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自查表》一份(附件)。
四、学校科研院联系方式
科 室:科研院基础研究办公室
联系人:唐雪瑞、伍倩、赵梨利、马霖
电 话:028-66367275
邮 箱:kjczdb@swjtu.cn
科研院网址:https://sro.swjtu.edu.cn/
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录科研院网站 http://sro.swjtu.edu.cn/,点击右上方进入“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地 址:犀浦校区综合楼206房间
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查询系统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http://www.nsfc.gov.cn
2.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0254.htm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info72103.htm
6. 科研诚信须知: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8xmzn/kycx.html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自查表(见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