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6年学院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加强领导,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对学院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周仲荣、战凤
副组长:钱林茂、王培俊、高宏力
秘 书:徐笑梅、曹永彦
成 员:各实验室(中心)主任、院办公室主任
1、具体要求
本次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应严格按清查工作要求,逐台(件)逐项清查,要做到账账、账实、账卡、账表相符,根据本单位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填报各类清查明细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清查任务并按要求提交资产分管部门。此次清查工作,与教育部三公经费检查同等重要,由教育部审计部门检查,望各个单位高度重视。各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资产负第一监管责任,各保管人对名下资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2、资产清查具体内容
(1)房屋、设备和家具。学院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盘点表、证明材料的书面(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设备家具科。
(2)学院资料室所购图书及其资料。办公室根据自查情况将自查报告、资产盘点单、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格式就填报要求见附件)于2016年5月1日前报送图书馆。
(3)学院货币资产及相关资金(含科研借款等)。财务秘书将相关材料等(相关资料格式就填报要求见附件)于2016年5月1日前报送计财处。
(4)无形资产中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按照《关于开展学校“专利权、非专利技术”清查工作的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前完成清理核查,并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上交至科研院犀浦校区综合楼207成果管理科办公室。
(5)其他类,包括捐赠品、陈列品、纪念小品等。4月30日前,对捐赠品、礼品、陈列品、纪念小品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资产盘点单等材料报对外合作与联络处。
2、工作进度安排
总体进度:2016年4月30日完成。
(1)准备阶段(2016年4月11日)
工作方案制定、组织培训及人员确定。
(2)实施阶段(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24日)
①自查阶段: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
按照资产清查内容,由仪器、设备、资产、图书等保管人根据资产清单,严格执行账账、账实、账卡、账表的要求,一一核对,填写资产清查表格及相关文件,提交实验室(办公室)汇总。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学校要求整改,并提出书面报告,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签字提交学院及学校。具体步骤如下:
a、各单位领取本单位的资产盘点表(包括电子稿和填报说明)。(资产管理员打印本单位资产盘点表)。
b、帐物认领。各单位开展资产自查,资产领用人认领名下资产,自查资产状况。资产管理员可通过设备管理系统查看本单位设备具体情况。领用人可通过系统查看本人保管资产的具体情况(信息可能不全)。http://zsc.swjtu.edu.cn/WF_ZCGL/login.html (需安装chrome浏览器)
c、账物核实。根据账目,查看实物。
1)没有条码,补充条码,做到一物一标签。
2)核查账物不一致的条码(贴错的),重新打印粘贴。
d、填写盘点表。
资产保管人在纸质的盘点表上签字,填写现状信息(本人签字,现状、现存放地)。
1)账实相符。领用人在盘点表签字,补充资产现状和存放地点等信息。进口设备需填写《进口设备清查表》。
2)有账无物。填写《固定资产损失申报表》,个人书面说明账实不符的原因。学校将按照《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仪器设备及家具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责任人赔偿后,进行盘亏处理。
3)有物无帐(盘盈)
确认后,填写《资产盘盈申报表》。
②核查阶段: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20日(其中设备类时间为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18日)
由实验室(办公室)主任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核查,核对账账、账实、账卡、账表资产情况,提出书面检查报告,签字后提交学院。
③检查阶段:2016年4月21日-2016年4月24日(其中设备类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
由学院及各实验室主任对单位资产进行检查,核对账账、账实、账卡、账表资产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提交学院及学校。
④整改及提交阶段:2016年4月25日-2016年4月30日
通过资产清查,查找发现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全面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提交盘点表、资产清查报告及相关文件,提交学院院长签字后,上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