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从今年开始,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教师,其科研业绩均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导出的相关数据为准。为确保系统数据信息的全面、准确,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教师,根据《系统操作使用说明书》于8月25日之前完成以下工作。
一、数据完善工作
1、个人基本资料
教师登录科研管理系统在【个人资料】栏编辑更新本人信息,尤其是学位、学历、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等。
2、科研数据(非涉及保密)
(1)纵向项目:不包括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和其他非科技处管理的项目。对于系统中已有项目,项目主持人在【项目变更】栏完善项目信息;对于已批准的但系统中没有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在【项目新增】栏新增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主要包括立项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项目预算等,且必须在【项目文档】页面上传任务书或批准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2)横向项目:对于系统中已有项目,项目主持人在【合同变更】栏完善项目信息;对于已签订合同但系统中没有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在【合同新增】栏新增项目信息。项目信息主要包括合同信息、项目成员、项目文档等,且必须在【项目文档】页面上传合同书扫描件。
(3)科研成果:仅包括科研相关的科研成果。核对并补充论文、研究报告、著作、鉴定成果数据,并在【附件】处上传对应出版物的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论文必须填写期刊的ISSN刊号,补充所有作者、论文转载、收录情况和所依托项目等信息,论文的收录情况需上传相关查新证明,上传附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
(4)知识产权:核对并补充专利和著作权数据(基本信息、完成人、依托项目)等,并上传申请证书或授权证书的扫描件等。
(5)获奖成果:仅包括科技类获奖成果。核对科技奖励数据(基本信息、完成人、依托项目),并上传奖励证书扫描件。
(6)学术活动:核对并补充参加科研交流会议的数据,并上传会议通知的扫描件或报到证件等相关证明性材料。
3、科研数据(涉及保密)
涉及保密的所有科研数据(项目、专利、奖励等),必须进行脱密处理,信息填写时只填写后面带※号的字段,且不得上传相关的任何文档和证明材料。如:项目/专利/奖励的名称:关键字用XXX代替,项目来源单位:填写“其他”。
二、科研业绩审核工作安排
1、二级单位于8月28日之前将教师名单交至科技处、文科建设处,科技处、文科建设处于8月31日之前完成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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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科技处、文科建设处9月1日之前将打印的科研业绩反馈给二级单位,二级单位交至教师进行审核确认,9月2日之前二级单位反馈给科技处、文科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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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技处、文科建设处9月6日之前打印出具最终的科研业绩详情,并反馈给二级单位。
4、科研业绩审核工作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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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数据完善后,教师本人可以通过【个人资料】中的【科研详情】导出本人科研业绩,输入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来进行导出检查科研业绩信息。
2、系统中所有数据一律只能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的账号登陆进行数据完善(第一作者为非本校教师的数据,由本校参与排名最靠前的作者进行添加数据)。
3、关于科研业绩的数据变更均按照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整。
4、请科研人员认真学习《系统操作说明书》,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及附件系统操作说明书请在学院QQ群文件里下载或联系本教研室负责人
二○一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