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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第十三期首次开课教师人选的通知

时间:2013-12-02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关于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若干意见》和《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对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实行跟踪指导和达标评估的管理规定》,我校教师发展中心拟在2013~2014学年进行第十三期首次开课教师授课质量跟踪指导与培训。现将首次开课教师人选必须具备的条件通知如下:
1、年龄40周岁以下,新参加工作或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二年、副高及以下专业职称,专职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青年教师,必须具备担任教学助理(即助教)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历(原则上以上学期期末统计的人员为准)。在担任教学助理期间,各所属学院(中心)应为其配备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导师和学术导师,且学科领域应与被指导教师的学科领域相近。
2、凡经院系推荐和学校批准,首次给我校本科生、研究生开课的教师(包括由外单位调入我校年龄在40周岁以下,职称为副高及以下在我校首次开课者;也包括首次独立担任本科或研究生政治理论课主讲的辅导员),必须接受由学校组织的专家组为期一学年的跟踪指导和对所开课程授课质量的达标评估。
3、学院在推荐首次开课教师人选时,须通过试讲等教学环节确认其已基本具备独立开课能力,方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4、已完成教学助理工作的青年教师在向学校申请首次开课时,须向教师发展中心递交本人已从事的教学助理工作总结报表(见附件)。
       各单位拟推荐的首次开课教师人选名单,请于2013年9月9日17点以前交至九里校区人事处(行政楼415室)。各单位上报人选经校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汇总并审定后确定第十三期首开课教师正式人员名单。请需参加首次开课教师培训的老师务必于9月6日前将助教工作总结表交到学院人事办公室3210#。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