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通知 > 党政办公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制造基础技术与 关键部件”等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的预通知

时间:2020-03-26     编辑:张亚非     阅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于3月23日公布了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智能机器人、重点基础材料技术提升与产业化、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综合交通运输与智能交通、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核安全与先进核能技术、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物联网与智慧城市关键技术及示范、地球观测与导航、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等13个重点专项2020年度项目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200323/3246.html)。请校内各单位根据申报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为做好专项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及申报要求

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本次申报为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附件1,仅做参考,具体以系统内填报内容为准),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协议中应有所有单位盖章,项目及所有任务(课题)负责人签字,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建议签署的日期尽量接近指南发布时间)。

预申报作为项目立项的第一个环节,最关键的任务是解决项目申报过多,申报书和申报团队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是项目申请能在预评审的“资格赛”中胜出、并入围答辩评审的重要前提,请各申报人积极准备、加强组织,联合国内相关领域优势单位和科研创新团队组织申报。同时,建议成立一个稳定的申报工作小组,并明确任务分工。

2.预申报书提交推荐单位后,各推荐单位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专业机构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对于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专业机构将另行通知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并开展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

专业机构受理项目预申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

3.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4.详细阅读申报通知、指南内容和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特别是审核项目申报人员的限项问题,项目申报团队一定要同所有申报人员本人一一核实。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负责人。

二、申报人申报要求

请大家一定详细了解申报通知中规定的申报人申报要求,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条件进行申报,每个项目对申报人员的规定可能不一样。

三、校内组织申报要求

1.请各学院组织部署项目(课题)申报工作,并及时跟科研院反馈相关信息(特别是拟牵头项目情况),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一般情况下同一指南方向,原则上只支持一项,若一个方向有多个团队分别组织申报时,请学院内部整合。

2.提交项目(课题)信息表。请各学院汇总本院拟牵头或参与申报的信息,并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附件2,含参与申报)于2020年4月10日前反馈至kjczdb@swjtu.edu.cn。科研院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为项目负责人设置申报权限、提交相关部门进行推荐。同时此表也是为申请书相关协议盖章的依据,请填表人认真填写。

说明:

(1)为尽量避免一个项目多个团队申报,2020年4月10日后反馈的项目(含参与)如跟已有项目冲突时,优先推荐先期提交项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及时反馈申报信息表。

(2)如果计划牵头申报项目的,建议学院收到一个反馈一个(最后的汇总表中也要同时包含这些项目),以便学校及时了解各专项项目牵头申报情况。

3.关于申报协议,目前科技部没有官方模板,附件的模板样式仅供参考,不管是项目、课题牵头还是课题参加,申报协议上要有相应负责人员签字。

说明:各学院审核时,除常规要求外,特别关注以下3点:

(1)除非指南有特殊要求,否则联合申报协议中不能有单位排他要求;

(2)对于专项项目申报,若有需要提供单位自筹的,请学院和项目组协商解决,并出具学院盖章承诺(项目签字,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学校据此出具盖有学校公章的自筹证明;

4.材料提交。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人按要求根据单位管理员授权的账号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提交。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为加强预申报书审核工作,请各申报人于2020年5月11日22:00前系统提交预申报书至单位管理员审核。学校将依据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核(项目申报人可同时在线检查),审核有问题的会退回项目负责人修改,预审核通过的将于5月19日前提交推荐部门审核。

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需通过推荐部门推荐申报,由于各推荐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不同且目前没有发布推荐要求,学校将根据推荐单位的时间节点安排另行发布校内网上申报的截止时间。

四、其他要求

申请资格要求,以及申报人限项要求等其他内容请详见申报指南通知及相关附件。(提示:项目负责人一定要做好项目参与人员的限项审查,可向科研院提供参与人员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以便查询)

五、科研院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超、伍倩倩、潘晓宇

联系电话:17380666103、15828202780、15882056886

电子邮箱:kjczdb@swjtu.edu.cn



附件:附件1-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2019).docx      

附件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课题)信息表汇总表-xx学院.xlsx    

附件3-2019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联合申请协议书模板-非官方模板仅供参考.doc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