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按照上级团组织和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我校共青团组织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团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我校第二十一次团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学校中心工作,深化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两大重点工作,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在提升学校共青团工作科学化水平和推动学校科学发展的实践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了总结经验,促进交流,经研究决定,在“五四”前夕表彰一批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会长、星级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包括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院级)示范团支部、“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评定条件为:
1、组织建设好。班子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聚集方式,准确掌握所在单位团员青年的基本情况,团的基础工作扎实、规范,能够广泛联系团员青年;
2、团员教育好。坚持经常性地开展团员教育工作,增强思想引导的针对性,团员的团员意识强,模范作用突出。坚持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3、活动开展好。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按照校团委的工作部署,科学设计、积极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寓有教育意义的团学活动,取得明显效果和突出成绩;
4、青年反映好。团组织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评价好。
(二)优秀个人
包括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会长、星级志愿者,评定条件为: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带头刻苦学习。认真学习科学文化,掌握过硬本领,提高综合素质。学习成绩良好,本年度无不合格课程;
3、带头争创佳绩。在组织参与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等方面的活动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
4、带头弘扬新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艰难险重任务中用于挺身而出、迎难而上。
备注:
①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社团会长不可兼得;各奖项可与星级志愿者兼得;
②优秀团干部应为班级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团学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干部;
③根据《团章》规定,未满28周岁的学生党员仍保留团籍,有资格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三)自强奖学金
校团委用团费设立自强奖学金,每年度评定一次。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院团委初审确定后上报1名,经校团委审核评选后颁发证书及奖金。
1、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评定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自觉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3)家庭经济困难,自立自强,奋发成才;
(4)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素质拓展活动,综合素质全面;
(5)曾获得两次二等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学金。
3、奖励人数及金额
每年度获奖人数为10人,每人奖励2000元。
备注:自强奖学金申请者需通过我校贫困生认定,且2013年未获得专项奖学金者。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表彰时间为2013年自然年度,2013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2、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委创建单位、“十佳”学生会、“十佳”研究生会、“十佳”学生社团、“十佳”青年志愿者协会、优秀社团会长、星级志愿者的评选表彰均依据2013年度考核评选的结果;
3、“十佳”示范团支部由各分团委在初评的基础上从向学校推荐表彰的院级示范团支部中,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推荐参与十佳的评选,报送材料需附团支部工作手册;
4、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推荐;
5、推荐表后所附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统一采用A4纸、小四号、仿宋体、单倍行距文字打印;
6、请各团支部、团学组织认真开展团员评议工作,4月8日下午17:00前,各年级团支部推荐获奖名单及申报表汇总至各年级组长处,各团学组织推荐获奖名单及申报表汇总至各指导老师处。
7、各团支部、团学组织推荐获奖名单经负责老师审核后,4月10日——4月13日,将在扬华素质网进行公示。
共青团新葡的京集团8814vip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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